新消息!大爱无疆!丈夫跳江救妻不幸溺亡,妻子获救后痛哭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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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无疆!丈夫跳江救妻不幸溺亡,妻子获救后痛哭失声
四川仪陇:近日,在四川仪陇县嘉陵江边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故。一名女子突然跳入江中,其丈夫见状毫不犹豫地跳下江水试图营救,但最终因体力不支不幸溺亡,好在妻子被及时救起。
据了解,事发当天清晨,这对夫妻正在嘉陵江边散步。突然,女子情绪激动地跳入江中。目击者称,女子当时神情失落,疑似有轻生念头。
丈夫发现妻子跳江后,立即跳下江水进行营救。他奋力游向妻子,但由于江水湍急,他很快就体力不支。最终,两人双双落入水中。
附近热心市民和水上巡逻人员赶到现场后,立即展开救援。最终,女子被成功救上岸,但丈夫却因溺水时间过长而不幸遇难。
获救后,女子悲痛欲绝,哭诉着丈夫为了救她而献出了生命。据了解,这对夫妻结婚多年,感情一直很好。丈夫平时对妻子非常体贴,两人育有一名年幼的孩子。
这起悲剧再次提醒我们,生命是宝贵的,要珍惜生活,远离消极情绪。同时,也要加强对水域安全管理,预防此类事故发生。
以下是对该事件的几点思考:
- 丈夫舍身救妻的行为体现了伟大的爱和责任感,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
- 我们要关爱患有心理疾病的人群,及时提供帮助和疏导,避免悲剧发生。
- 要加强对水域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并做好防范措施。
## 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受严惩!珠海首例家暴男获刑八个月
珠海: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
案件回顾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小丽曾系夫妻关系,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张某多次对小丽实施家庭暴力。2023年10月,小丽不堪忍受,向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依法审查后,于2023年10月13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张某对小丽实施殴打、恐吓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张某骚扰、跟踪、接触小丽及女儿。
然而,张某在签收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却置若罔闻,于2023年11月、2024年1月多次对小丽实施殴打、恐吓,并向小丽发送大量死亡威胁信息。小丽多次向法院求助,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意义
- 彰显法律权威。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当自觉遵守,不得违反。张某的行为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挑衅,理应受到严厉制裁。
- 体现对受害者的关爱。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保护受害者安全的重要措施。本案的判决表明,司法机关将坚决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者依法从严惩处。
- 为维护家庭和谐提供了有力武器。家庭暴力是社会丑恶现象,严重危害家庭和谐。本案的判决对潜在的家庭暴力行为人起到震慑作用,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张某案件的判决,为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家庭暴力、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今后,司法机关将持续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形成对家庭暴力的零容忍态势,为建设平安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 相关背景
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不断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 法官说法
香洲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保护受害者安全的重要司法手段,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当自觉遵守。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 延伸阅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移除了无效网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实施细则 [移除了无效网址]
发布于:2024-07-05 21:34:2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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